Ø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毕业水平(或中专、技校)同等学历,希望通过业余自考助学取得专科学历。
Ø招生专业:
关于下发《江西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赣考委字[2008]7号
江西蓝天学院: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江西省申请开展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考委办函[2008]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你校开展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现将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考试计划、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和综合改革试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转发给你院,请遵照执行。在改革试点过程中,要加强领导,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意见和问题,以利推动我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健康、稳步、有序发展。
该试点方案实施意见,由省自考办负责解释。
附件一: 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附件二:关于《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
专科毕业证书样本